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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不被允许的行为?

  • 作者:高新区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19-06-26
我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都知道,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难度比较大,大家都不想因为自己的误操作,导致危险化学品经营证注销,今天我们昆山高新区悦旭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禁止的行为。希望对能相关的从业人员有一定的帮助,昆山高新区悦旭期待与您的昆山高新区共赢。
  (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大致的内容我们就给您先介绍到这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的内容,可以与我们的在线客服联系,我们是一家拥有十余载办事经验的企业,多年来,企业专注工商代办服务,为昆山高新区及周边许多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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